□內蒙古日報記者 陳春艷
2018年8月20日,內蒙古廣播電視臺原黨委書記、臺長趙春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自治區(qū)紀委監(jiān)委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作為正廳級黨員領導干部,趙春濤公權私用、搞團團伙伙、權錢交易、做 "兩面人" ,為黑惡勢力充當 "保護傘" ,利用黑惡勢力打擊報復舉報人,道德淪喪、腐化墮落,害人終害己。
2002年,趙春濤與時任電視臺某部主任產生矛盾,任臺長后,他利用職權對該主任肆意打擊報復。先后想方設法架空其職務,導致該主任沒有辦公條件無法正常上班。2016年,又借整頓職工吃空餉之機停發(fā)了其工資。為阻止該主任向有關部門檢舉舉報,趙春濤指使該臺中部記者站站長苗迎春(另案查處)進行非法調查。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糾集黑惡勢力,將該主任毆打致輕傷二級。
2006年,趙春濤便與苗迎春結成利益聯(lián)盟,苗迎春送給趙春濤30萬元資金供其謀求 "進步" 。2017年7月,作為內蒙古廣播電視臺黨委書記、臺長,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的趙春濤,徹底喪失原則底線,公然利用職權干涉對苗迎春搞房地產開發(fā)、新聞敲詐、侵犯群眾利益、豢養(yǎng)黑社會打手等違紀違法問題的調查工作。
直至2018年7月,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苗迎春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時,趙春濤依然積極主動為苗迎春的家人出謀劃策,對抗組織調查。
趙春濤身為正廳級黨員領導干部,為黑惡勢力充當 "保護傘" 的行為逾越了道德的底線、紀律的底線、法律的底線,必定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對這一案件的查處,充分顯示了我們黨 "掃黑除惡" 的堅強意志和 "打傘破網" 的霹靂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