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是我國第13個“宗教政策法規(guī)學習月”。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廣大公民尊法、守法、學法、用法意識,讓我們一起學習宗教政策法規(guī)知識!??? 《宗教事務條例》第七十一條規(guī)定:“為違法宗教活動提供條件的,由宗教事務部門給予警告,有違法所得、非法財物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房屋、構(gòu)筑物的,由規(guī)劃、建設等部門依法處理;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p> 《宗教事務條例》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假冒宗教教職人員進行宗教活動或者騙取錢財?shù)冗`法活動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有違法所得、非法財物的,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